在2020年最后一天的12月31日上午,白马湖农场公司纪委书记韩跃武及白马湖派出所的相关负责同志一行冒着严寒与积雪,特意来到前进居委会居民邵明海和朱国兴家中,向两人发放了见义勇为奖金2000元,感谢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及时追到肇事逃逸者,为民警办案、受害者追偿提供了保证。
据悉,2020年4月6日晚19时许,犯罪嫌疑人韦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淮安区350省道20KM+670M处,将行人王照颖撞倒在地,并驾车逃逸。白马湖农场前进居委会居民邵明海看见,立即紧追肇事车辆,同时呼喊朱国兴驾车追赶,听到呼喊,朱国兴毫不犹豫驾驶自己的面包车与邵明海一起追赶肇事车辆,在追赶途中,两人一边劝肇事者停车,一边拨打110报警,经过努力,在追了两公里左右的路程后,终于找准机会逼停肇事车,并对肇事者进行有效控制,直到民警到达现场。
当时经检测,韦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1.1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罪正在处理中;伤者王照颖因颅骨出血、骨折进行了住院治疗。
对于本次奖励,邵明海表示:“你们太客气了,见人在危难时刻搭把手,这是我应该做的。”附近的居民们看到这感人的一幕,纷纷为邵明海、朱国兴鼓掌、点赞。